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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总检察长特别犯罪副检察长要求归还74公斤黄金及现金

印尼前总检察长特别犯罪副检察长Febrie Adriansyah在雅加达南区法院的预审听证会上,要求总检察院归还其被没收的74公斤黄金、数百亿现金及其他个人物品。律师称搜查和没收程序不合法,要求立即归还。

周二(8月18日),前总检察长特别犯罪副检察长Febrie Adriansyah通过律师在雅加达南区法院的预审听证会上提出请求,要求总检察院归还其被没收的74公斤黄金、数百亿现金及其他物品。

律师Febri Diansyah在听证会上表示,请求法院命令被告方立即归还申请人及其家人的全部财产,并强调这些物品应在判决宣布后立即原样归还。

此次诉讼涉及2026年7月9日对Febrie位于西爪哇省茂物县Sentul City地区住所的搜查和没收。律师认为,该搜查和没收行为不合法,不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
被没收的物品与一起涉嫌洗钱案有关,该案涉及在Febrie家中发现的74公斤黄金和数百亿现金。律师指出,其中包含家庭照片等个人物品,应归还给所有者。

律师还援引“毒树之果”原则,认为如果初始程序不合法,则后续证据不能使用。预审案件编号为134/Pid.Pra/2026/PN.JKT.SEL,由法官Richard Edwin Basoeki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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